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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鼓楼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要求

发布时间:2020/6/16 15:01:02 作者:鼓楼区教育局 浏览量:8226次

根据《2020年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宁教[2020]5号)文件精神,在“公民同招”政策背景下,我区将于六月中下旬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鼓楼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职责要求和督导室的工作计划,现布置责任督学本月挂牌督导工作,请各责任区责任督学认真落实。

一、督导工作主题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督查。

二、督导工作内容

1、明确《2020年鼓楼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1)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2)公办小学、初中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入学;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及特殊儿童入学;

4)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小学、初中同步登记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各民办小学、初中的招生方案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民办小学、初中严格按照核准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学校应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5)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鼓楼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2020年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2、督查学校是否建立“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及时公布学校招生简章、报名办法、招生程序,民办学校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为广大家长提供一站式服务,有效建立起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给予预期的招生秩序。

3、现场督查招生工作情况。根据《鼓楼区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鼓楼区2020年中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做好相关的招生报名工作。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统一招生步调,规范、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

4、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各学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断完善招生管理办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执行到位。

三、督导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进校督导前的各项准备,学习了解本次督导的相关要求,提前上报责任区挂牌督导工作方案及进校督导时间安排表。

2、认真开展挂牌督导工作,按照《督导室一日挂牌督导工作流程》规范督导,细致督导,有效督导,保证督导时间充裕,督导结果精准。

3、认真做好督导过程的记录,及时上传督导工作中的照片,督导工作结束后,及时与学校反馈本次挂牌督导工作的结果与建议,及时进行挂牌督导工作的新闻报道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平台的资料整理与保存。

四、挂牌督导时间

2020617日——2020619

2020622日——2020627

鼓楼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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